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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中国农业合作金融事业发端于1923年华洋义赈会在河北试办的农村信用合作事业,1930年代以后,受到国民政府与社会各界关注,演变为全国性合作金融运动,之后,国民政府逐渐排挤社会力量,将合作金融事业纳入国家农贷体系,进行垄断指导,直至1949年国民政府退出大陆,其合作金融事业方告结束。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,中国农业合作金融因主导力量变化而形成不同制度模式,呈现不同发展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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